
朱道林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两个核心命题——未来需要什么样的乡村?如何界定“振兴”?土地资源作为农村最丰富、最主要的资源,如何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农村土地的功能作用,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
第一,科学认知土地价值是前提。土地本身并不“天然值钱”。数据显示,耕地用于农业生产时,年均租金为东部550-1500元/亩、中部400-800元/亩、西部400-650元/亩、东北500-550元/亩,与美国农业用地租金(如平均价值最低的新墨西哥州山区耕地681元/亩、平均价值最高的罗德岛760元/亩)基本持平,印证“用途决定价值”的规律,即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本质——其价格最终取决于土地产出品价值。例如,普通水稻亩产值约1000元,即使通过特色加工提升附加值(如某高校研发的优质米售价50元/斤),其土地租金仍受限于市场规模;楼面地价每平米10万元以上(北京五环外地块楼面价超10万元/㎡),本质是资本集聚效应,与乡村土地生产属性无关。因此,乡村振兴不能寄望于简单“释放土地市场价值”,而需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激活生产功能。脱离产业基础盲目追求“卖地变现”将引发“高价租地—亏损弃耕—土地荒废”的恶性循环。
第二,历史经验警示。过去四十年“拆旧建新”的循环模式(如80年代建工厂、90年代拆工厂、00年代建城市、10年代拆城市)不仅揭示了粗放型发展模式的制度性缺陷,更实证检验了两种失败路径:其一,“村村冒烟、户户点火”的乡村工业化冲动,因环境污染、低效用地等问题被证伪;其二,非农化开发对耕地保护形成系统性冲击,直接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承载的粮食安全。这些教训警示,当前乡村振兴需避免重蹈覆辙,警惕资本下乡的“运动式振兴”,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约束,科学划定农业、生态与建设空间,同时重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在此过程中,需尊重市场规律:短期应合理引导土地流转费水平,避免脱离产业实际盲目抬价;长期需以土地制度改革服务农业发展为根本,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土地闲置与低效利用问题。同时,必须警惕“过度资本化”风险,防止资本炒作扭曲土地生产属性。
第三,制度设计需回归土地生产本质。乡村振兴的本质是通过土地要素的高效配置,以生产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积累。其成功取决于:①功能锚定。土地用途必须服务于农业现代化与特色产业,脱离生产的“增值”是伪命题;②产业根基。乡村振兴应坚守乡村第一产业功能,通过改善乡村基础等条件,促进乡村的农业产业功能更好实现;③机制平衡。政府与市场平衡,规划为资本划定红线,市场化在规则内优化配置;④财富路径。以生产发展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农业”这一基础产业,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社会财富增加。
总而言之,乡村振兴的本质绝非“乡村建设”或“工业化”的路径依赖,其成功关键在于重构“生产-产业-财富”的闭环逻辑。核心要义在于:一方面,严禁脱离产业基础的“卖地经济”、资本炒作推高地价以及冲击耕地红线的非农化开发;另一方面,依托农村土地资源禀赋,通过市场化机制激活生产要素效能,以高附加值加工提升亩均,依托农业产业延伸拓宽增收渠道,最终形成“生产增效锚定粮食安全、产业升级反哺基础设施、财富积累驱动可持续发展”的振兴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