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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冬亮:抛荒地复垦治理:基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考—--闽西北J县调查

发表日期:2025-04-08  作者:  点击:[]

朱冬亮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耕地抛荒,不仅是土地的闲置,更是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一道难题。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朱冬亮基于闽西北J县的深度调研,揭示了政策落地基层的困境与农民的真实选择,为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新思考。

       “抛荒本质是农民经济社会理性决策的结果。”朱冬亮教授指出,在南方山区地带,放在更长的时间段分析大多数农户在最终不得不选择抛荒耕地之前,往往经历了农户家庭自耕--短期出租(伦理型流转)--长期出租(市场化流转)--倒贴“出租”--短期弃耕--长期抛荒的过程,背后是种粮收益与成本的长期失衡。以福建为例,30年间烟叶价格涨了15倍,而粮价仅涨5倍。“非粮化的根源在于不挣钱。”他进一步提到,调研中存在的数据“失真”现象同样耐人寻味。朱教授认为,这种“精准监测”与“模糊执行”的拉锯,恰恰暴露出政策落地时的人地矛盾,这就表明当前耕地保护政策在基层的推进中,存在“复垦目标与可持续管理”的衔接难题,亟待系统性解决方案。此外,抛荒现象存在显著地域差异,这实际上是机械化与劳动力的博弈。例如,北方如华北平原因机械化程度高,抛荒率仅为0.32%-1.5%;而南方山区受地形限制,抛荒率高达5%-8%。并且由于从事的劳动报酬之间的显著差异,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外流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抛荒的情况。

       针对上述现实问题,朱冬亮教授认为,破局的关键在于系统性政策与“农民在场”。抛荒地治理需跳出单一政策视角,具体来看:一是粮价改革与收益保障。让种粮“有利可图”。参考烟叶价格增长机制,建立粮价与农资成本的动态联动体系,通过探索“订单农业+保险补贴”模式,降低市场风险。二是考核机制柔性化。从“卫星问责”到“人性化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与村民代表参与复垦验收,避免“一刀切”标准。对山区、丘陵等特殊地形设定差异化考核指标,承认“渐进式复垦”的合理性。三是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小农户与新型主体并重。通过设立“小农户复垦基金”,支持留守老人、妇女利用零散耕地发展庭院经济。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代耕代种、统销统购服务,破解“无人种地”难题。四是生态价值多元转化。从“保耕地”到“卖风景”借鉴“两山”理念,将复垦耕地与生态旅游结合。探索耕地碳汇交易,将抛荒治理纳入碳中和目标,实现生态价值市场化变现。

       由政策执行效果反观政策如何合理调整,耕地抛荒是城乡发展失衡的缩影。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现实当中的问题,政策制定者需正视三大现实:第一,农民是理性经济人,抛荒并非“懒惰”,而是对收益与成本的权衡;第二,土地是复杂生态系统,复垦需兼顾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第三,治理需多中心协同,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民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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