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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杰: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发表日期:2025-04-03  作者:  点击:[]

刘俊杰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地政策研究室处长、研究员

       解析“土地要素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这一命题,需构建理论分析与政策实践的双向对话框架。刘俊杰处长基于政策咨询实践,围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与优化路径,重点探讨三个核心维度:农村土地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的构建逻辑、土地制度改革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多维贡献以及深化改革的战略方向。

一、农村土地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坚持把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作为农村改革的主线,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不断推进党的农村土地制度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构建期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农村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制度以及农村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贡献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亿万农民获得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确立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最大程度保障了农民在乡下有块地、村里有个房,最大限度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为维护我国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土地制度基础,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供了广阔的战略空间和回旋余地;二是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立并坚持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耕地数量和质量上为保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提供了基本前提和物质基础,端牢了中国人的饭碗,这是我们应对任何困难和风险挑战的最大底气;三是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立并实行了农村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制度,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土地要素供给保障和强大的资金支持,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指向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需从理论指导、实践原则、重点任务和创新探索四方面系统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一)以理论指导锚定改革方向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守住底线、保持历史耐心、把握改革时度效”原则。立足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确保土地制度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战略相协调,避免激进变革与政策形式化,实现改革节奏与发展阶段的动态适配。

       (二)坚持守正创新双轮驱动

       改革要牢牢把握“守正创新”重大原则:守正层面,坚决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耕地保护红线等核心制度,保持战略定力;创新层面,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围绕承包地流转、宅基地盘活等关键领域,探索中央精神与地方特色结合的差异化改革路径,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三)聚焦五大重点任务攻坚突破

       1.承包地延包:稳妥推进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用好“试点”方法,探索顺延机制,妥善化解矛盾。

       2.三权分置改革:尊重和维护小农户的主体地位,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强化耕地用途监管,激活要素流动与防止非粮化并重,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

       3.宅基地改革管理:按照“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农房”的要求,以规范管理为重心,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的前提下,完善闲置农户住房盘活利用政策体系,严禁社会资本违规圈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房,整治“别墅大院”等乱象。

       4.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厘顺产权关系,健全权益保护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严守生态与耕地红线,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5.耕地保护制度体系:改革完善占补平衡机制,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

       (四)探索四大机制创新适应新质生产力

       适应人口结构变迁和技术革新趋势,需在严守底线前提下拓展改革空间:探索构建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动机制,打破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适应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发展的供地保障模式,满足现代农业多元用地需求;建立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完善集体与国有农地权利体系,构建与高水平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框架。通过理论指导、原则坚守、重点突破与创新探索的协同发力,逐步构建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体系,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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