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江苏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更高起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典范”。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一环。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苏经验
2018年10月3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挂牌。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扎实开展国土空间保护修复;坚持节约优先,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谋划江苏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持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取得系列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维护全省粮食安全。全省“十三五”期间落实耕地保有量774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6850万亩目标任务。构建了具有江苏特色的“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和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健全了耕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土地保护格局。积极探索矿地融合机制,建设了徐州、宜兴等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推动绿色矿山与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严格实施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措施,强化湿地保护。全省湿地保有量由423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达到58.9%。
二是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各类型整治和修复项目技术标准,启动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全国首创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指南》等,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十三五”以来共实施土地综合整治721万亩,抓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大力开展系统治理综合利用,完成1073万平方米治理任务,重点实施了长江沿线8个生态修复工程,对废物露天矿山、河口湿地、长江岸线、海岸带开展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配合做好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修复。
三是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益。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举措,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提高城市空间的资源利用效率。“十三五”以来,全省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存量占比从47.68%提高到65.36%,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突破。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6%。持续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完成全省矿产开采总量不超过2.1亿吨和矿山数量不超过960个总量控制目标,7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推广目录。制定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减少围填海面积。
四是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建立省、市、县、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四级三类”江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系统梳理了全省重要山水生态文化特色资源,构建省特色空间体系,形成省域重点特色风貌和与之联系的重点特色景观廊道,塑造山清水秀的美丽江苏。
更高起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勾画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江苏经济发展也进入了创新引领加速、质量全面提升的阶段。总体上城乡区域发展进入工农深度融合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加速改善阶段,民生发展进入加快品质提升、促进共同富裕的阶段,对外开放进入高水平自主性开放新阶段。这是新阶段江苏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背景,也是面临的整体形势。为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引领、支撑和保障,“十四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品质空间
国土空间是建设美丽江苏的空间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到2035年,将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一是坚持尊重自然本体,严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底线原则,加快江河湖海联动发展,全面融合国家发展总体格局,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占比定位要求,根据江苏省自然环境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以及发展态势,按照“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空间发展思路,打造“两心三圈四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二是科学统筹城乡功能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推进城乡空间优化提升。三是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向海发展战略,构建“三纵三横三门户”总体格局。四是建立覆盖全域全类型、相互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覆盖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
二、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有序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和轮作休耕,探索构建耕地分类保护体系。二是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培育国家公园。三是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规划,优化海岸带空间布局,强化海岸线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近岸海域海岛。四是划定并明确重要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名录,完善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五是加快建成沿江、沿海和沿运河绿化带,加大生态公益林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林地资源保护。
三、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强化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修复,稳定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一是科学划定国土空间整治修复重点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形成“两纵三横六区七类多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格局。二是选择重点区域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营建塌陷地湿地生态系统,推进矿山修复与丘陵山地生态系统保育。三是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全面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四是实施重要河湖湿地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省湖泊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五是持续实施海岸线生态化改造与保护,强化海岸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四、构建精准化供给保障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自然资源供给改革,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型,完善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循环利用机制。一是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要素精准供给。二是鼓励各地区加快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村庄布局调整,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三是加强滩涂资源开发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学利用沿海风能资源,提升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加强开采矿山数量和采矿规模总量控制,鼓励推广矿产资源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五是坚持和完善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刘聪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