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结合案例分析,揭示组织模式从“合作社+公司”到合作社办公司的转变促进农业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实现的内在机理。研究发现: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完成资源整合、生态溢价、收益共享和生态反哺四项核心任务,但是,由于高资产专用性、高行为不确定性、要素贡献难以衡量和剩余产权分配困难等,价值实现过程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高交易成本限制了“合作社+公司”模式的运行绩效,进而催生了合作社办公司模式。合作社办公司这一模式既能通过转变契约关系,提升纵向一体化,整合农业生态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形成立体经营模式,又能重新协调劳资关系,实现企业家和员工共同占有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提升农民收益。研究案例把合作社组织模式与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结合,能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农业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 组织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