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是我国文明的发源地,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强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振兴,抓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就是抓住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牵牢乡村振兴的“牛鼻子”。《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了健全农村工作干部培养锻炼制度、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健全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等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吸引更多有识之士进入农业农村领域。
构建人才“招得来”“留得住”“上得去”的长效机制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支持驻村干部、大学生、科技人员、留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人才返乡,鼓励能工巧匠和“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在乡创业,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有利于城市各类人才投身乡村产业发展,将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因此,只有不断拓宽乡村人才来源,加快推动适应时代需求和农业农村发展新趋势的多类型人才供给,才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需求。
当前,乡村人才供给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队伍结构。第一,乡村产业发展人才。一方面立足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另一方面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第二,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不断推动乡村教师队伍、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等的建设。第三,乡村治理人才。通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常态化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第四,乡村科技人才。鼓励各地实施农业农村领域“引才计划”,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落户。通过常态化引才机制以及全类型人才引入,打造一支挑得起乡村振兴重担的人才队伍。
健全机制 完善制度“引才”
各省市通过柔性引促回流、定向招、向下派等一系列制度举措,从制度层面保证人才向乡村有序流动,盘活了基层人才资源。
北京市实施“乡村振兴协理员”“人才京郊行”“青振京郊”“千名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百师进百村”等行动,引导各类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社补岗补等政策优待。
上海市出台“30条”专门政策,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扶持、创业服务载体建设、专家服务基层以及“三支一扶”等举措,在全市形成“1个主基地+9个分基地”的现代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江苏省出台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条”,在鼓励大学生返乡方面,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在专业人才返乡方面,实施“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新农菁英”培育发展计划等行动,引导各类人才建功“三农”。
浙江省依托“五路人才十大工程”行动,以农创客、规划师、农技师、工程师、艺术家“五路人才”为重点,多措并举,实施全省乡村人才振兴十大工程,同时深入推进“两进两回”,招引4万名能人返乡参与家乡建设。
创优环境 服务保障“安才”
各省市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让人才在“希望的田野”上茁壮成长。
上海市采取多项举措完善农村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一是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加大“乐业上海”“海纳百创”等服务品牌对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服务力度。二是加大“乡村人才公寓”建设力度,筹措人才安居房源。三是进一步健全区、乡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服务促进返乡人才反哺美丽乡村建设。
广东省加大乡村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组建广东金融支农联盟,支持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升农业金融服务水平,强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江苏省制定《江苏省“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满足农民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要,引导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及团队下乡开展驻镇驻村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按需精准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培训,营造创优创业氛围。
加强激励 评选表彰“激才”
各省市不断完善保障激励措施,营造乡村人才发展氛围。
北京市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评选资助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爱农业、懂科技、善经营的农民企业家。
上海市一方面加大对乡村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激励力度,对本市乡村地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将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实施“乡创50”青年人才促进行动,为上海乡村振兴积蓄青年力量。
江苏省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政策,加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激励力度,2019年以来启动“新农菁英”发展计划,以技能提升、创业实训、电商助力、金融支持等为重点,每年在全省培育发展返乡创业青年、新型青年职业农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3类乡村青年人才分别不少于1000人,开展乡土人才“三带”(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评选,举办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着力构建乡土人才培育发展体系。
广东省实施乡村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提升基层人才薪酬待遇,推进基层卫生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同时选树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典型,开展“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树立扎根一线投身乡村建设人才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