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农民财产权益难保障和集体经济难壮大的“两难”困境。然而,现有研究对这一问题仍然缺乏系统的理论探究和完整的案例验证。本研究立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难”困境,将合作制理论与不完全契约理论相结合,构建了农村集体资产剩余索取权界定与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分析框架,推演了解决“两难”、实现“双赢”的理论假说,并以苏州吴中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纵向改革为例验证了理论假说,最终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两难”到“双赢”的实现路径。研究表明,充分界定农村集体资产剩余索取权以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是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两难”到“双赢”的“良方”。基于苏州吴中区的考察发现,通过政经分开、股权设置(取消集体股、设置多元化的个人股)、股权固化和股份权能拓展等改革充分界定农村集体资产剩余索取权能够保障农民财产权益。通过完善“三会”等基层民主治理机制最大程度地促进农民的“两权”匹配,以及通过激励性工资和长期性股权赋予管理者剩余索取权、通过监督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控制自由现金流)约束管理者剩余控制权,最大程度地促进管理者的“两权”匹配,能够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利用效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关键词: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财产权益;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