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热切关注会议胜利召开,并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展开学习讨论,紧密结合工作、学习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体会,引发热烈反响。
以全面构建大运河文化体系为线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路 璐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会议提出文化领域要“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全会再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激发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一招在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刻理解并全面把握“两个结合”。大运河文化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突出代表,以及面向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案例。
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自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凝聚与引领作用。党对文化建设殚精竭虑的十年,是千年运河重获生机的十年。随着《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大运河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在被进一步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的强大精神力量。沿线区域紧抓文化主线,通过建设一批优秀运河博物馆、运河文化街区、运河生态廊道,积极构建沿运文化小环线,并致力于与长江、长征、长城、黄河等形成贯彻中华的文化大环线。
尽管大运河文化建设成果斐然,但面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新要求,仍有以下三点亟待完善。一是对沿运文化资源的摸排不够全面透彻。二是尚未充分形成运河文化的品牌效应。三是运河文化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为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大运河文化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深入梳理大运河历史文脉,准确提炼大运河文化精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家源。大运河是中国乃至世界水利史的璀璨名篇,要充分、准确提炼好大运河文化中顺势而为、逆势而变、乘势创新的历史观;互融互通、多元一体、命运与共的文明观;和谐共生、全局把控、持续发展的生态观。第二,积极打造运河沿线文化品牌,协同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全会再次强调“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与“构建更有效力的国家传播体系”。大运河作为自古以来中外交流的“国家名片”,要以文化凝聚力激发传播想象力,提高全域标识构建水平,拓宽国际传播视野。以“水韵江苏”为沿运品牌案例,打造各具特色、引人入胜的运河区域品牌。紧密贴合中华文明进程的主轴线,以全域塑全局,连点成线、引线成面的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第三,重点突出区域发展文化引领,持续完善运河文化服务体系。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大运河建设殷切嘱托,要将大运河建设为“人民的运河”。其路径在于,要在大运河建设中不断健全社会力量的参与机制;不断完善大运河文化的服务机制;不断发展大运河文化产品的供给机制。要在文化引领下,分享运河发展的硕果,真凭实据的提升沿运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诸培新 高 攀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与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为链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互转化的关键桥梁和现实路径,其价值实现机制的健全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发展生态产业的生态产业化模式有效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了具有正外部性的生态产品价值内部化,克服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转移的生态补偿模式所带来的生态产品价值内化不足、生态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利益关系失调、生态产品供给者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然而,尽管各地丰富多样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虽然打破了“两山”不可兼得的错误发展观,但距离实现“两山”持续协同增长目标仍有较大空间。
市场机制导向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个集生态保护、产品开发、交易和消费于一体的复杂综合系统,需要各环节多主体的协同参与和配合,才能实现各环节之间的循环畅通和“两山”之间的可持续转化。然而现有实践中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实践模式还较为缺乏,实践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集体行动的形成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其内在的根源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相关的制度性保障不健全,多元化、市场化资本投入格局尚未建成,生态服务付费消费的意识尚未形成等,影响了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长效运行。
为此,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保障能力。在继续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市场培育政策、生态产品开发规范制度、交易制度以及分配制度等正式制度改革完善和法制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激发相关主体内部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以降低正式制度执行成本和提高制度推行效率。二是积极构建生态保护和开发多主体高效投入格局。通过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拓展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主体的投入渠道的同时激发公众投入意愿,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公益组织等主体的补充作用,壮大生产要素投入力量。三是推进生态产品保护、开发、交易和消费多环节多链条融合发展。结合当地生态资源禀赋和生态产品市场实际情况推动生态保护、开发、交易和消费等多措施的充分融合,避免某一环节的偏废导致生态产品价值和价值循环链的中断。四是推动生态产品需求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社会公众生态产品消费意愿引导、创新消费环境和消费场景、打造生态付费消费风向标等改善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的产品消费环境和预期,为生态产品供给主体的积极参与注入动力。
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生态发展,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胡 燕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导;江苏省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由农业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目前,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增至22项,数量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有效提升农业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的水平,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和谐共存,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文化和生态资源是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必须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等精神的硬抓手。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比如,2015年颁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认定188项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推动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努力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多功能性和多元价值,激发其生机和活力;建立以农民为核心的多方参与和惠益共享机制;商业与公益并举,促进遗产地的经济增长;推动发展休闲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积极推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遗产的社会影响;实施监督与评估,确保遗产保护有效进行,并建立整改与撤销机制。
这些措施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传承了传统知识与技艺,提升了经济效益,还增强了公众参与,推动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几个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二是经济压力与保护冲突明显;三是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风险;四是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持续推进保护工作;五是社会整体参与度不高。
对此,提出以下六项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执行力度。设立专门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加强对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和生态旅游,结合农业文化遗产,打造绿色经济增长点。通过生态补偿和市场机制,提升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强传统技艺传承与创新。设立专项资金和项目,支持传统农业技艺的传承与创新。通过农林类高校与相关机构的教育培训、技艺大赛等形式,培养年轻一代对传统技艺的兴趣和传承能力。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与多元化筹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同时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如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保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五是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认同。通过宣传教育、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六是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撑。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提升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技术水平。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如数字化保护、生态监测等,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